为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集团有关精神,12月22日下午,东方资产公司组织总部全体员工,邀请岳成律师事务所岳雪飞律师主持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全员培训课程。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国有资产法》法条解释。培训过程中,岳律师主要阐述了《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解释了法条中主要词语定义,列举了包括《物权法》、《公司法》等与《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
《企业国有资产法》颁布以来,大家已经逐步开始了对该法律相关条文的学习。在此次培训中,学员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讨论热烈,不少员工主动提问。岳律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点谈到了企业改制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在处理国有资产时必须注意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最后,公司总经理关武代表对岳律师的培训表示感谢,并要求大家进一步深入研读《企业国有资产法》,多思考,多讨论,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