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通东方荣获文明单位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

2013-2014年度(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2017年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5年2月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2017年11月通过中央企业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年度复查。

党的十九大对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做出了新的重大部署,诚通东方把部署要求转化为指导文明单位创建的工作理念和重要遵循,细化为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举措,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创建文明单位,构建和谐企业,建设诚通东方”三位一体的科学发展目标,着力于文化与管理制度的全面融合和渗透,自觉履行央企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上海市文明单位

2011-2012年度(第十六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2013-2014年度(第十七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2015-2016年度(第十八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2017-2018年度(第十九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中国诚通东方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该荣誉证书由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公司已连续9年获得该荣誉。

上海市文明单位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是上海市全面综合性表彰的唯一奖项,其从6个类别,30多项指标对企业进行评估,是上海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诚通东方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通过创建文明单位,促企业综合能力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树立社会形象,不断攀登高峰,也是助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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